跨界 · 融合 · 服務 · 創新
無人機所有者必須實名,飛手不得“醉駕”……5月29日,武漢市將正式實施《武漢市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安全管理暫行辦法》(簡稱《辦法》),為民用無人機劃出“跑道”。這是武漢市第一部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安全管理工作規范性文件。
為更好地了解該《辦法》,記者于5月19日采訪了武漢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簡稱:市治安支隊)相關負責人。
公布征集意見,幾易其稿
今年,“低空經濟”再次寫入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表述從去年的“積極打造”變為“安全健康發展”,更加凸顯了安全發展的重要性。
當前,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已廣泛應用于社會各行各業并融入群眾日常生活,其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豐富人民群眾生活的同時,也帶來了“黑飛”擾航、失控傷人、偷拍侵權等問題。
據了解,近年來,武漢市無人駕駛航空器數量呈爆發式增長,低空安全和公共安全風險日益凸顯。針對此,武漢市警方此前已進行了低空飛行監管服務平臺搭建、城市空中交通管理等相關工作。
據市治安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武漢市警方已在治安支隊組建了空中交通安全監管和大型活動管理大隊,承擔低空安全監管和組織空中交通管理相關工作;在反恐怖和特警支隊設立了飛行大隊;各區公安分局同步組建專業隊伍。
2024年,應低空經濟發展需求,市政府出臺《關于支持武漢市低空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武政辦〔2024〕25號),由市公安局牽頭開展《武漢市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安全管理暫行辦法》起草工作,聘請華中科技大學航空航天學院相關專家組成專家團隊進行指導;其間,先后赴深圳、合肥等低空經濟先行地區學習借鑒經驗做法;組織市發改委、財政局等市直單位,會同空軍、民航等部門及無人機企業和相關領域專家團隊進行座談調研,廣泛聽取意見和建議;初稿按照程序以市公安局名義上網發布和書面發函公開征求意見,先后收到省低空綜合服務公司、市發展改革委、經信局等10個單位意見和建議19條;逐條梳理修改成稿后,經市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后,于4月27日發布該《辦法》。
借鑒多地經驗,連“醉駕”都想到了
據相關負責人介紹,《辦法》共24條,借鑒了深圳、浙江、重慶、合肥等低空經濟先行地區經驗。《辦法》規定:無人機要實名登記;安裝螺旋槳防護裝置;不得窺探國家秘密;不得侵犯其他人合法權益;飛手不得在喝了酒精飲料后操縱無人機;市公安局為無人機公共安全管理部門;市交通局、經信局、發展改革委、應急局等部門按職責進行管理等。
《辦法》規范了我市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的生產、銷售和使用,確立了安全有序、服務發展、分類管理、協同高效的基本原則;明確了市、區人民政府及市直各部門的職責分工,確保安全管理工作協同高效;規定了低空飛行監管服務平臺的服務內容,加強與省級平臺信息共享和安全動態監管;公開了適飛空域、管制空域及臨時管制空域;細化了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的登記、識別牌要求、操控員行為規范等;列舉了禁止利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實施的行為,如未經批準在管制空域內飛行、違法拍攝涉密場所等;還納入了應急管理體系,制定應急預案;對投保責任保險、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和數據安全作出規定。
搭建智慧平臺,鳥瞰全城低空飛行
記者看到,該《辦法》對低空飛行監管服務平臺建設作出了明確規定,這將是我市下一步建設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安全監管體系的一項重點工作。
據了解,目前,武漢公安部門正在推進低空監管數字化轉型,打造集“飛行態勢監控、安全監管”等于一體的智慧監管平臺。
該平臺可以在一個綜合地圖界面上,清晰地看到整個城市的低空飛行情況,包括無人機的飛行軌跡、高度、速度等信息;所有接入平臺的設備和系統可互聯互通,實時共享;一旦發現違規飛行的無人機,只需一鍵操作,即可采取應對措施。
與此同時,武漢市公安局與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已實現低空共享無人機平臺。據介紹,未來平臺還將對接省級、國家級系統,通過數據的整合與共享,形成全域覆蓋的低空數據網絡。
無人機怎么飛?
武漢公安發布管理辦法解讀
5月19日,在記者采訪中,相關負責人還就《辦法》中大家比較關心的問題進行了解答。
無人機所有者必須實名
問:飛無人機需要什么條件?
答:按照相關規定,在適飛空域內飛行,所有者需要完成實名登記、報送識別信息(微型無人機除外)2個步驟;在管制空域內飛行,所有者需要完成實名注冊登記、報送識別信息、投保責任保險、取得操控員執照、飛行活動申請、起飛確認6個步驟。
使用微型、輕型無人機從事非經營性活動,不要求取得操控員執照,但應當熟練掌握操作方法并了解風險警示信息和有關管理制度,不強制投保但鼓勵購買保險;從事常規農業無人機作業不要求取得操控員執照,但應該按照主管部門的規定取得操作證書。
問:如何確定自己的無人機屬于哪一類?
答:《辦法》將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俗稱“無人機”)按照性能分為微型、輕型、小型、中型和大型5個類別。在日常使用中,首先要確認自己無人機所屬的類別,因為不同的類別對應的飛行空域、駕駛執照資質、強制保險投保、飛手民事行為能力等管理要求各有不同。
(小標題)管制空域飛行,要提前一天申請
問:無人機可以在哪些地方飛?
答:按照國家《條例》規定,微型無人機適飛空域在真高(即垂直于地面的實際高度)50米以下的,輕型、小型無人機適飛空域在真高120米以下的,無需提交飛行活動申請。但在管制空域內飛行,仍需提交申請,申請的單位或個人應在擬飛行前1日12時前,向空中交通管理機構提出飛行活動申請。
今年6月低空飛行監管服務平臺上線后,市民可以通過平臺查詢管制空域,平臺還將面向社會公布臨時空域管制通告、飛行活動審批事項、申辦流程、受理單位、舉報方式,提供飛行風險提示,引導群眾合法安全放飛無人機。
無人機分類表。
問:無人機分類標準是怎樣的?
答:目前人們普遍使用的是輕型無人機,在國內消費級市場中占比約90%,它的空機重量不超過4千克、最大起飛重量不超過7千克,且最大飛行速度不超過100千米/小時。需要注意的是,劃分類型的主要依據不僅僅是重量,還要同時滿足最大平飛速度、最大飛行真高等要求。例如:大疆MINI系列無人機重量249克,雖然按照重量標準劃歸微型無人機,但最大飛行高度和速度均超過微型無人機標準,所以該機型劃歸輕型無人機類別。
酒后操作無人機也算“醉駕”
問:怎樣確保無人機安全飛行?
答:當前,無人機的應用越來越廣,它體積小、飛行高度低、飛行頻率高,非常容易發生風險事故。
提醒:使用無人機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地方以及航空部門的相關規定,了解不同類型無人機對飛手民事行為能力和駕駛資質等有關要求,并對飛行器進行安全檢查。起飛時,嚴格遵守空域要求,在合法空域內飛行。航拍時,熟悉掌握環境狀況,密切關注信號狀況,保障信號連接穩定,避免因障礙物而導致碰撞失控,降低飛行風險。
同時,嚴格遵守《辦法》規定的行為規范,比如受到酒精類飲料、麻醉劑或者其他藥物影響時,不得操控無人機,才能最大限度確保安全飛行。
違規飛行嚴重者追究刑事責任
問:如果出現無人機違規飛行的情況,將如何處置?
答:對空中不明情況和違規飛行,公安機關在條件有利時可以對低空目標實施先期處置,并負責無人機違規飛行落地后的現場處置。依法配備無人駕駛航空器反制設備的單位,應當在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的指導監督下從嚴控制設置和使用。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非法擁有、使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反制設備。
違反《辦法》中有關無人機公共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由公安、市場監管、經濟和信息化、農業農村等職能部門,按照監管職責,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違反《辦法》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辦法》詳見武漢市人民政府網)
(長江日報記者陳勇 通訊員楊槐柳 王威 陳龍)
以上內容為高博特編輯選取的熱點新聞,尊重原創,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
—————— 特別關注 ——————
讓科技更好地賦能產業,“尖兵之翼”永不落幕。高博特自2006年發起、策劃、投資、組織,在相關專業機構支持下成功舉辦了最早的無人機主題會展活動——“尖兵之翼中國無人機大會暨展覽會”后持續推動無人機技術交流。高博特創新引領最早在深圳、上海、鄭州等地發起舉辦無人系統會展賽飛活動,有力促進了我國無人系統整體技術進步和產業發展。
20年來,高博特始終堅持讓科技更好地賦能產業的愿景;努力為行業企業搭建產業鏈高端交流平臺,為科技轉化為生產力服務。具體業務范圍涵蓋:信息情報、媒介傳播、會展活動、招商加盟、品牌提升、咨詢服務、產品中心等七大服務體系,長期服務于“軍轉民、民參軍、軍民融合”等國家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