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界 · 融合 · 服務 · 創新
1月10日,湖南省發改委發布了《湖南省低空飛行運營補貼實施細則》(湘發改基礎規〔2024〕1038號)。《細則》通過補貼飛行和執照培訓,降低傳統通航運營成本,鼓勵企業提高飛行量;通過航線補貼,積極發展城市無人機配送、無人機運輸等新興物流方式。具體而言,針對傳統航空器運營、輕型運動航空器與輕于空氣航空器運營、起降設施運行保障、新型飛行器商業化飛行、無人機物流運營和通用航空器駕照培訓等6類低空飛行保障活動制定了補貼相關要求、明確了常規年度補貼辦法,值得一提的是,其中對無人機物流運營專門給予先期激勵。
《細則》共分為6個章節,主要內容為:第一章,明確了基本概念和資金來源。介紹了湖南省低空飛行運營補貼來源及使用原則,飛行小時、飛行架次、航線及常規年度補貼、先期獎勵補貼計劃等概念。第二章,明確了補貼范圍。針對傳統航空器運營、輕型運動航空器與輕于空氣航空器運營、起降設施運行保障、新型飛行器商業化飛行、無人機物流運營和通用航空器駕照培訓等6類低空飛行保障活動,制定了補貼相關要求。第三章,明確了補貼辦法。針對傳統航空器運營等6類低空飛行保障活動,明確了常規年度補貼辦法。同時,對無人機物流運營給予先期激勵。第四章,明確了各市州發展改革和財政部門工作責任、時間節點、審核流程等。第五、六章,明確了監督管理及績效管理和文件有效期。
以下是《細則》全文:湖南省低空飛行運營補貼實施細則
湖南省低空飛行運營補貼實施細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促進湖南省低空經濟發展,落實“鼓勵飛”工作思路,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財政預算管理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湖南省低空飛行運營補貼資金(以下簡稱補貼資金)是由省財政預算安排用于引導培育我省低空產業發展的資金。補貼資金遵循分類補貼、專款專用原則。
第三條??本細則所稱的“飛行小時、飛行架次、航線”等低空飛行運營數據,是指實際在湖南省內執行產生的數據,以長沙飛行服務站數據為主要參考指標,以軍民航通航管理部門數據為重要參考指標。所稱的“年度”為公歷每年7月1日-次年6月30日。
第四條??本細則所稱的補貼分為“常規年度補貼”和“先期激勵補貼計劃”,同一企業或同一項目符合多項補貼政策措施的,按最高補貼金額給予補貼,不重復進行補貼。“常規年度補貼計劃”是指正常年度實施的補貼計劃,“先期激勵補貼計劃”是指按照《關于支持全省低空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市州申報的公益性強、推廣價值高的示范航線,可以在開通時先行安排”,為鼓勵無人駕駛航空器(無人機)開展低空物流和配送業務示范航線所制定的單項提前補貼計劃。
第二章??補貼范圍
第五條??常規年度補貼計劃應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一)傳統航空器運營。開展固定翼飛機、直升機、滑翔機等航空器運營,且年度飛行小時達到100小時的;
(二)輕型運動航空器與輕于空氣航空器運營。開展滑翔傘、動力傘等輕型運動航空器和熱氣球、飛艇等輕于空氣航空器運營,且年度飛行超過2500架次的;
(三)起降設施運行保障。在民航局取證或備案且通航年度飛行小時達到1500小時以上的運輸機場、飛行小時達到1000小時的通用機場及開展應急救援、醫療救助等公共屬性業務的臨時起降場地的;
(四)新型飛行器商業化飛行。利用電動垂直起降航空器(eVTOL)、飛行汽車等新型飛行器開展商業化飛行,且開通固定飛行航線,年度飛行小時達到100小時的;
(五)無人機物流運營。利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無人機)開展低空物流和配送業務,且開通固定無人機物流航線或配送航線且常態化運營一年以上,年度飛行達到1000架次的(往返為一架次);
(六)通用航空器駕照培訓。補貼范圍為在湖南省內培訓合格且取得相應證件的。
第六條??先期激勵補貼計劃應由各市州審核后申請,且公益性強、推廣價值高。領取補貼的企業需承諾近一個公歷年能完成常規年度補貼計劃的相關要求。
第三章??補貼辦法
第七條??傳統航空器運營的具體標準為:
(一)最大起飛重量1噸(含)以下的航空器,按照500元/小時給予補貼;
(二)最大起飛重量1噸(不含)—5噸(不含)的航空器,按照2000元/小時給予補貼;
(三)最大起飛重量5噸(含)以上的航空器,按照3000元/小時給予補貼;
(四)單個企業每年度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第八條??輕型運動航空器與輕于空氣航空器運營的具體標準為:
(一)超過2500架次的部分,按照35元/架次給予補貼;
(二)單個企業每年度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
第九條??起降設施運行保障的具體標準為:每年度給予100萬元運行補貼。
第十條??新型飛行器商業化飛行的具體標準為:
(一)每開通一條固定飛行航線且年度飛行小時達到100小時,按照1000元/小時給予運營補貼;
(二)單個企業每年度補貼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第十一條??無人機物流運營的具體標準為:
(一)企業每開通一條固定無人機物流航線或配送航線且常態化運營一年以上,年度飛行達到1000架次的(往返計一架次),一次性給予10萬元航線補貼;
(二)每條航線超出1000架次的部分,按照小型民用無人機按照35元/架次,中大型民用無人機按照50元/架次給予運營補貼;
(三)單個企業每年度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第十二條??通用航空器駕照培訓的具體標準為:
(一)私用駕駛員執照每本補貼1萬元;
(二)運動駕駛員執照每本補貼0.5萬元。
第十三條??先期激勵計劃參照本細則第十一條補貼辦法,固定飛行航線開通時間需于2024年7月1日至填報日之間,一次性給予10萬元航線補貼。
第四章??申報及審核程序
第十四條??申報及審核程序為:
(一)每年7月底前,符合條件的企業統計上一年度運營有關情況,并如實填寫補貼資金申請表(見附件1-6),連同資金申請報告報送企業所在市州發展改革委,逾期不予辦理。
(二)每年8月15日前,所在市州發展改革委商市州財政局對相關企業報送的資料,提出意見并形成匯總表(附件7),聯合報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逾期不予受理。
(三)省發展改革委適時商省財政廳組織審核,并按程序在省發展改革委官方網站上公示審核情況。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四)在公示無異議后,省發展改革委應及時向省財政廳正式提出資金分配方案(注明“公示無異議”等情況),省財政廳及時審核省發展改革委提出的資金分配方案,并按程序下達資金至相關市州。
(五)各市州財政局收到補貼資金后,于7個工作日內將資金撥付至各企業。
第十五條??申報企業需確保航空器飛行動態數據能準確同步至長沙飛行服務站系統,包括且不限于配備北斗或其他自適應機載(有人駕駛或無人駕駛等其他航空器)終端。
第十六條??先期激勵計劃申報及審核程序參照第十四條,申報時間以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另行發文為準。
第五章??監督管理及績效管理
第十七條??補貼資金下達、預算執行、結轉結余和監督、績效評價按照相應的中央和省級預算管理、績效管理和監督管理有關制度、辦法執行。
第十八條??申報企業要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對補貼資金的使用和管理進行監督和績效管理,對拒不配合監督管理和績效管理的單位,應予以停撥、緩撥財政資金,并依法限制其獲得補貼資金。補貼資金使用管理情況應接受審計等部門監督檢查,確保資金按規定用途使用。
第十九條??截留、挪用、侵占、拒不退還補貼資金或者采取虛報、瞞報等手段弄虛作假、惡意串通騙取補貼資金的,應收回其補貼資金,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2025年1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附件:1.湖南省傳統航空器運營補貼資金申請表2.湖南省輕型運動航空器與輕于空氣航空器運營補貼資金申請表3.湖南省起降設施運行保障補貼資金申請表4.湖南省新型飛行器商業化飛行補貼資金申請表5.湖南省無人機物流運營補貼資金申請表6.湖南省通用航空器駕照培訓補貼資金申請表7.湖南省低空飛行運營補貼資金總表
來源:湖南省發改委網站。通航圈綜合編輯。
以上內容為高博特編輯選取的行業技術,尊重原創,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
—————— 特別關注 ——————
讓科技更好地賦能產業,“尖兵之翼”永不落幕。高博特自2006年發起、策劃、投資、組織,在相關專業機構支持下成功舉辦了最早的無人機主題會展活動——“尖兵之翼中國無人機大會暨展覽會”后持續推動無人機技術交流。高博特創新引領最早在深圳、上海、鄭州等地發起舉辦無人系統會展賽飛活動,有力促進了我國無人系統整體技術進步和產業發展。
20年來,高博特始終堅持讓科技更好地賦能產業的愿景;努力為行業企業搭建產業鏈高端交流平臺,為科技轉化為生產力服務。具體業務范圍涵蓋:信息情報、媒介傳播、會展活動、招商加盟、品牌提升、咨詢服務、產品中心等七大服務體系,長期服務于“軍轉民、民參軍、軍民融合”等國家戰略。
2023年,高博特集買、賣、租、播、展、會、賽、培于一體的新型展廳項目即將啟幕,該展廳旨在從深度對接的層面為各入駐企業一站式解決經營中面臨的各項問題,企業租、賣的產品我們來、企業需要的品牌我們筑、行業頂尖的賽會我們辦、行業急需的培訓我們辦。新的一年,高博特新模式、新服務、新平臺,必將給各一直以來支持我們的朋友帶來全新的體驗。
更期待2023年4月12日至14日,與您相約“尖兵之翼——第十三屆中國無人機大會暨展覽會”,共聚中關村科學城四季科創中心。(詳細內容可點擊“閱讀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