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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個產品最高補助2000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各區、縣(市)政府]
(九)鼓勵軟件技術支撐。鼓勵低空運用軟件企業積極申報“國家鼓勵的重點軟件企業”,對首次入選的軟件企業,一次性給予200萬元獎勵。對入選國家級、省級首版次軟件產品應用推廣目錄,前3年營收年均增長10%以上的企業,年度首版次軟件銷售額達到1000萬元、1億元、3億元(含)以上的,入選省級的按銷售額的2%、3%、5%,入選國家級的按銷售額的2.2%、3.3%、5.5%給予補助,單個產品最高補助2000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各區、縣(市)政府]
(十)鼓勵行業標準規范制定。鼓勵在杭州實際從事相關經營活動的科研機構、行業協會、產業聯盟、企業等制定或修訂低空制造、低空物流、低空視覺、低空數據、低空安全、低空組網等領域的標準,支持相關企事業單位申報低空經濟領域標準化項目,按規定予以補助。[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各區、縣(市)政府]
三、夯實場景應用基礎
(十一)支持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各區、縣(市)以補投結合為原則,統籌推進5G-A設備、氣象、監測等低空基礎設施建設。積極盤活存量資源,支持國企帶動、社會參與,推進低空基礎設施建設與運營共享,引導符合條件的項目依法合規采用特許經營模式推進。對社會資本投資的公共基礎設施,在建設費用、場地租金、運營費用上給予一定補助。鼓勵各區、縣(市)統籌城市空中交通(UAM)、物流配送等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推動整體納入城市交通基礎設施。鼓勵有條件的區、縣(市)建設通用機場、城市母港基地、無人機試飛基地以及 eVTOL、直升機起降平臺等中大型起降場地。需由政府建設實施的低空交通監管平臺項目可按規定申報信息化建設專項資金。[責任單位:各區、縣(市)政府,市交通運輸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氣象局]
(十二)支持企業適航取證。對將總部或研制與生產基地總部落戶在杭州的低空經濟企業,在獲得中國民航局頒發的載人電動垂直起降飛行器(載人eVTOL)和中大型無人駕駛航空器型號合格證(TC)、生產許可證(PC)后分階段給予獎勵,其中載人eVTOL航空器獎勵最高1500萬元,大型無人駕駛航空器獎勵500萬元,中型無人駕駛航空器獎勵300萬元。每個企業每年獎勵最高3000萬元,同一型號僅獎勵一次。[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各區、縣(市)政府]
(十三)鼓勵公共領域先行先用。鼓勵各級政府部門在城市管理、鄉村治理中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在應急救援、醫療救護、國土資源測繪、生態治理、城市管理等方面采用低空設備、技術、服務。支持交通、公安、應急、農業、氣象等部門在公共服務領域先行先用,相關經費納入同級部門預算予以保障。[責任單位:各市級部門,各區、縣(市)政府]
(十四)支持低空航線運行。支持低空物流配送試點航線(起終點至少有1個在杭州市內),對取得行業主管部門審批并使用輕、小型無人駕駛航空器常態化運營(年度執行不少于5000架次)的航線企業,每條新開航線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首年企業年運營每增加5000架次,給予10萬元獎勵,次年開始,同比上一年總飛行架次增量部分按相同標準給予獎勵;對取得行業主管部門審批并使用中大型無人駕駛航空器常態化運營(年度執行不少于1000架次)的航線企業,每條新開航線給予不超過4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首年企業年運營每增加1000架次,給予20萬元獎勵,次年開始,同比上一年總飛行架次增量部分按相同標準給予獎勵。對取得行業主管部門審批且在公開渠道售票的新開通eVTOL載人航線(起點終點至少有1個在杭州市內,航線距離不低于20公里)并常態化運營的低空經濟企業,每條新開通航線一次性獎勵20萬元;企業飛行架次每增加100架次,給予10萬元獎勵。以上補助,每家企業每年度合計獎勵不超過1000萬元。[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各區、縣(市)政府]
(十五)支持低空文體會展。鼓勵企業圍繞商貿、文旅、體育、研學等開展低空飛行體驗、飛行表演、空中游覽等活動。支持企業承辦具有國際影響力的低空經濟展會,符合相關規定的,按照面積、規模給予一定扶持,具體標準按照會展業發展扶持政策執行;引進或舉辦的展覽項目獲得相關國際組織認證的給予一次性10萬元、15萬元、30萬元的扶持。[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體育局、市文化廣電旅游局,各區、縣(市)政府]
(十六)探索新型應用場景。開展低空經濟商業模式探索創新,鼓勵傳統企業、行業企業開展業務模式創新,每年評選若干典型案例,給予分檔獎勵,年度預算總額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各區、縣(市)政府]
四、加強綜合要素保障
(十七)強化財稅要素支持。市本級統籌相關專項資金政策,重點支持低空經濟發展,鼓勵各區、縣(市)根據實際需要,出臺專項政策,對低空經濟加大資金保障力度,強化各級資金協同發力。對符合相關條件的低空經濟企業,按規定落實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先進制造業企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等稅收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各區、縣(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