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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四川省政府又公布了《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低空經濟發展的指導意見》(川辦發〔2024〕24號),明確提出以培育低空經濟市場為重點,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和低空航線網絡構建,鞏固拓展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試點成果,增強低空飛行服務保障能力,提升通用航空制造業水平,加快形成新質生產力。
其中提到,開展低空經濟試點建設,在全省范圍內挑選發展基礎較好的3—5個城市,聯合省內外重點骨干企業,圍繞通航短途運輸、無人機物流配送、低空公共服務、低空消費、低空管理服務一體化信息平臺等重點領域開展試點示范,構建新型城市空中交通管理體系,為全省低空經濟發展先行探索、示范引領。
省級財政安排2億元資金專項支持低空經濟發展。優先支持符合條件的項目申報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鼓勵金融機構針對低空飛行活動和基礎設施建設創新金融產品。
以下是《指導意見》全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低空經濟發展的指導意見
川辦發〔2024〕24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為加快推動我省低空經濟高質量發展,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大力發展低空經濟戰略部署,堅持政府引導、市場主導、試點先行、安全發展原則,以培育低空經濟市場為重點,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和低空航線網絡構建,鞏固拓展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試點成果,增強低空飛行服務保障能力,提升通用航空(以下簡稱通航)制造業水平,加快形成新質生產力。
到2027年,建成20個通用機場和100個以上垂直起降點,實現支線機場通航全覆蓋,試點城市低空監管、服務、應用一體化信息平臺建成投用,低空空域分類劃設和協同管理取得突破性進展,在通航裝備制造、低空飛行運營等領域各培育形成3—5家行業領軍企業。到2030年,全面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覆蓋廣泛的飛行起降基礎設施網絡,空域管理和服務水平更好適應飛行活動需求,通航裝備制造能力、產業配套協作水平國內領先,形成一批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品牌產品。
二、重點任務
(一)培育壯大低空飛行應用市場。
1.開通通航短途運輸服務。率先在省內試點城市之間開通常態化運營航班,構建全省短途運輸航線網絡,積極探索在高原地區開展短途運輸服務。推動通航短途運輸接入公共航空運輸銷售系統、離港系統,鼓勵通航企業、運輸航空公司開通通程航班。鼓勵試點城市探索新型飛行器商業應用模式,發展商務出行、空中擺渡、私人包機等新業態。
2.發展無人機物流配送。構建航空物流“干—支—末”網絡,推動無人機深度融入末端物流,探索可持續運營模式。支持利用既有機場開通無人機貨運航線,開展跨區域、中短途無人機物流,加強與其他交通方式銜接,實現物流網絡市縣互達、城鄉兼顧。支持有條件的社區、商業圈、醫院、露營地、公園等開展無人機末端配送。
3.擴大低空公共服務范圍。拓展低空公共服務在森林草原防滅火、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搶險、醫療救護等領域的應用,打造航空應急救援基地,提升快速反應能力和應急救援、預警監測服務水平。擴大低空農林作業應用,基本實現主要林(牧)區航空護林(草),提高農業航空作業精細化、智能化水平。推廣低空電力作業、航空探礦、航拍航測、人工增雨、氣象探測、生態監測等服務,滿足多樣化作業服務需求。擴大政府購買低空公共服務范圍。
4.拓展低空消費市場。推動旅游景區開通低空旅游線路和觀光圈建設,支持短途運輸、低空旅游融合發展。支持建設航空運動體驗基地和航空飛行營地,舉辦大型航空體育和無人飛行器等賽事活動。鼓勵發展以低空經濟為主題的新型文化業態、文化消費模式,支持舉辦航空會展、航空論壇,支持開發低空文創產品。加大低空文化宣傳力度,開展大眾科普教育活動。加強低空經濟各類人才培養引進,支持高校相關專業學科建設。培育低空飛行消費人群,拓展消費市場。
5.培育招引市場運營主體。支持省內骨干企業與國內通航運營企業深化合作,開通通航短途運輸航線航班。支持試點城市引入國內物流配送龍頭企業,探索可持續商業化運營模式。培育引進一批低空旅游、航空運動、飛行器租賃等運營企業,創新低空消費產品。支持成立航空公益運營企業,提供森林草原防滅火、應急搶險、醫療救護、農林作業等公共服務。鼓勵無人機企業拓展測試、維修、培訓、運輸、應急等業務。
(二)提升低空空域使用效率。
6.促進低空空域高效使用。推進低空空域分類劃設工作,進一步釋放空域資源。針對短途運輸、航空體驗、跨市無人機物流、城市無人機配送等低空飛行活動,探索不同運行場景在同一空域飛行機制。探索中大型無人駕駛航空器與有人駕駛航空器融合運行,促進低空資源高效利用。
7.建立低空非管制空域服務模式。支持試點城市根據不同空域類型及運行場景,建立分級分類的低空非管制空域服務模式。優化空域使用管理方式,針對非管制空域簡化現行飛行計劃申報流程。加強低空通信導航監視,提高非管制空域的通信導航監視水平。
(三)加快低空基礎設施建設。
8.完善飛行起降基礎設施網絡體系。支持加快建設通用機場及各類起降場,完善飛行器起降、備降、停放、能源補給等功能,優先支持一批社會公益性強、建設成本低的通用機場項目。支持在旅游景區、醫療機構、高速公路服務區、樞紐場站、重點林(牧)區以及自然災害高風險區建設直升機臨時起降點和無人機起降平臺,支持在商業區、公園、露營點、社區等建設無人機物流配送起降平臺,鼓勵更多社會資本參與建設。支持民用運輸機場拓展通航服務功能,提升既有通用機場的使用效率。鼓勵試點城市將低空基礎設施納入城市建設規劃,新建住宅與商業樓宇預留低空基礎設施建設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