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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總局航管中心關于征求《模型航空器飛行管理辦法》意見的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體育行政部門,各有關單位和個人:
為了規范模型航空器飛行及有關活動,促進模型航空器事業快速健康發展,維護國家安全、航空安全、公共安全,根據《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及相關規章制度,我中心組織研究起草了《模型航空器飛行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現印發你們征求意見建議。請認真組織研究,并于2023年12月20日前將書面意見加蓋單位公章后反饋我中心,逾期不反饋視為無意見。
聯系人:劉峰
電 話:010-67051859 傳 真:010-67050038
電子郵箱:2784363294@qq.com
特此致函。
附件:1.《模型航空器飛行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docx
2.《模型航空器飛行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起草說明.doc
體育總局航管中心
2023年12月14日
《模型航空器飛行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起草說明
為了規范模型航空器飛行及有關活動,促進模型航空器事業快速健康發展,維護國家安全、航空安全、公共安全,根據《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相關規章制度,體育總局航管中心組織研究起草了《模型航空器飛行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制定《管理辦法》的必要性
(一)制定《管理辦法》是貫徹落實《條例》的需要。為規范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以及有關活動,國務院、中央軍委制定并公布了《條例》,于2024年1月1日施行。《條例》規定了模型航空器的含義和飛行空域。為切實貫徹落實《條例》,亟需對模型航空器的分類、生產、等級、操控人員、航空飛行營地的相關制度進行明確。
(二)制定《管理辦法》是促進航空模型運動高質量發展的需要。模型航空器又稱航空模型,是傳統的航空運動項目之一,融合了競技、制作、飛行和相關科學原理,青少年和愛好者廣泛參與。無人機運動作為新興的航空模型項目,近年來發展迅速,參與人群逐年擴大。為確保航空模型運動健康發展,滿足參與者安全飛行的需要,亟需對航空模型的飛行資質、器材管理和飛行場地等明確相關要求,促進航空模型運動高質量發展。
二、主要內容
《管理辦法》共七章,三十一條,主要內容如下:
(一)關于適用范圍。一是明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展飛行、生產等與模型航空器有關活動的,應遵守本辦法(第一章第三條)。二是明確模型航空器的定義與技術規格(第一章第四條、第二章第七條)。三是明確模型航空器的管理機制(第一章第五條)。
(二)關于器材與登記。一是模型航空器根據技術規格分為A、B、C、D四個等級(第二章第九條)。二是明確D級模型航空器按照一機一碼、人機對應的原則實行登記管理制,D級模型航空器的生產者應當在模型航空器機體標注唯一產品識別碼(第二章第十條)。
(三)關于飛行場地。一是模型航空器應當在航空飛行營地等和經相關部門批準的臨時場地和空域內飛行。飛行場地應當劃分飛行區、維修區、觀眾區等滿足安全需要的功能區(第三章)。二是A級模型航空器重量輕、速度慢,用于普及推廣航空模型運動,飛行時不需要申報空域,但不允許在管制空域飛行(第七章第二十七條)。
(四)關于飛行資質。一是B級、C級和D級遙控模型航空器的操縱人員應當申請取得相應遙控航空模型操縱員執照。二是未成年人飛行B級、C級和D級遙控模型航空器時應有具備同樣飛行資質的成年人陪同(第四章)。
(五)關于飛行安全。一是明確組織模型航空器飛行活動的單位及個人對飛行安全承擔主體責任,飛行單位應主動制定安全飛行流程,落實風險防范措施,并與當地飛行管制部門保持通訊暢通(第五章第十九條、二十條)。二是飛行模型航空器時應當遵守的安全要求(第五章第二十一條、二十二條、二十三條和二十四條)。
(六)關于處罰。處罰分為警告、暫停資質和吊銷資質三級,并明確各級處罰對應的情節(第六章)。
模型航空器飛行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模型航空器飛行及有關活動,促進模型航空器事業快速健康發展,維護國家安全、航空安全、公共安全,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依據《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及其他有關規定制定。
第三條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展飛行、生產等與模型航空器有關活動的,應遵守本辦法。
第四條 模型航空器,也稱航空模型,是指有尺寸和重量限制,不能載人,不具有高度保持和位置保持飛行功能的無人駕駛航空器,包括自由飛、線控、直接目視視距內人工不間斷遙控、借助第一視角人工不間斷遙控的模型航空器等。
第五條 國務院體育主管部門會同有關空中交通管理機構,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公安、民用航空、市場監督主管部門共同建立模型航空器飛行管理機制,及時溝通、協調、解決模型航空器飛行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統籌、指導全國模型航空器飛行管理工作有序高效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