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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663條? 證件更新(a)合格證持有人應當在其運營合格證有效期屆滿30個工作日前向局方提出更新申請。(b)運營合格證的更新,應當符合局方規定的條件、標準和程序。(c)當合格證持有人未在本條(a)款規定的期限內提出申請,或者不滿足本條(b)款規定的更新條件、標準和程序時,不得為其更新運營合格證。
第92.665條? 撤銷和注銷(a)合格證持有人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局方撤銷其運營合格證和相應運營規范。(b)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局方依法辦理運營合格證和相應運營規范的注銷手續:(1)運營合格證有效期屆滿未延續的。(2)運營合格證持有人依法終止的。(3)合格證持有人自愿放棄運營合格證和相應運營規范,并將其交回局方。(4)運營合格證和相應運營規范被吊銷或者撤銷的。(5)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注銷行政許可的其他情形。第四節? 經營要求
第92.667條? 一般規定(a)運營人開展經營活動時,應當持續符合運營合格許可條件。(b)運營人應當在批準的范圍內開展運營。(c)從事載客、載人類經營性通用航空活動的,應當按照民航局的有關規定和相應運營規范要求,制定服務標準、鋰電池等危險品運輸管理手冊、飛行事故應急反應預案和傷亡人員家屬援助計劃。(d)從事載貨類經營性通用航空活動的,應當按照民航局的有關規定和相應運營規范要求,制定貨物運輸管理手冊。(e)運營人在和用戶、消費者訂立合同時,應當充分履行告知義務,全面、真實、準確地向用戶、消費者告知其具備的運營資質、服務標準、投保各類保險以及相應保險金額等信息,保障用戶、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第92.669條? 責任保險運營人應當按規定投保責任保險。
第92.671條? 信息報送和評價(a)運營人應當及時向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綜合管理平臺報送包括經營活動性質、運營區域、航線信息、起降架次、運營時間、作業量(包括但不限于載運人數、貨物運輸量、作業面積/里程等市場經營數據)等情況在內的動態信息。(b)運營人應當在每年3月31日前通過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綜合管理平臺報送上一年度的年度運營報告。報告應當至少包括下列內容:(1)企業簡介;(2)經營情況說明;(3)股東情況;(4)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操控員等專業技術人員情況。(c)民航局定期組織對運營合格證持有人、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航行服務提供方進行誠信經營評價。第五節? 審定類運行要求
第92.673條? 運行人基本運行責任(a)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運行人應當對運行負責,確保落實所有運行安全工作,并遵守局方針對其運行所規定的相關要求,該類要求與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運行人的規模、結構和復雜性相一致。(b)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運行人應當對與第三方安全關鍵服務提供方訂約的服務負責。(c)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運行人應當確保所有實施運行相關人員熟悉該次運行所飛越的地區、使用的機場以及與之相關的空中航行設施規定的適用于履行其職責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程序。(d)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運行人應當按照局方要求報告不安全事件。
第92.675條? 安全管理制度運行人應當建立符合局方要求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且能夠按照本規則的規定實施安全管理。
第92.677條? 安全關鍵服務運行人應當確保安全關鍵服務的提供方具備安全提供相關服務的組織架構、管理規程、足夠的資源和人員。
第92.679條? 指揮和控制鏈路(C2鏈路)?(a)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指揮和控制鏈路(C2鏈路)應當符合與運行相適合的通信業務處理時間、連續性、可用性和完好性要求。(b)運行人應當使用符合局方要求的服務水平協議,對其直接控制的C2鏈路,或者C2鏈路通信服務提供方提供的服務進行管理。
第92.681條? 遙控站安全運行運行人應當對所有運行中涉及的遙控站的安全運行負責,遙控站設備、工作環境、應急計劃和管理方式等應當符合局方相關要求。
第92.683條? 儀表、設備和飛行文件(a)運行人應當向運行人員和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機組提供符合局方要求的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操作手冊。(b)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應當裝備必要的系統和儀表,確保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操控員能夠操控無人駕駛航空器的飛行航徑,以及監控相關飛行狀態信息。(c)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和遙控站應當至少安裝一套符合局方要求的記錄系統。(d)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應當具備探測與避讓(DAA)能力,探測與避讓(DAA)設備的功能、操作和培訓應當符合局方相關要求。(e)除操控員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充分履行防撞責任外,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應當安裝可進行適當防撞機動操作的自動系統。(f)運行人應當在符合局方規定的地點,保存供局方檢查的文件、手冊和運行人特定信息。
第92.685條? 飛行機組成員要求(a)飛行機組的組成和人數不得少于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手冊或者運行限制的規定,并根據運行風險因素增加成員。(b)運行人應當規定運行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的飛行機組成員的角色、工作任務分配、緊急情況下應當履行的職責。(c)運行人應當制定符合局方要求的訓練大綱,確保所有飛行機組成員完成履行其職責所必需的訓練。(d)滿足運行手冊中規定的最低要求的訓練、經驗和近期經歷要求,運行人方可指派飛行機組成員擔任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機長。(e)除本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