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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思曾指出:“一個民族生產力發展的水平,最明顯地表現在該民族分工的發展程度上。”軍民融合發展是我國長期探索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協調發展規律的重大成果,其根本目的是統籌配置軍民兩大體系資源,更大效率地實現社會整體生產力的提高。軍民融合與社會分工有著以生產力為紐帶的深層次的關系。
軍與民:社會內部分工的結果
馬克思的社會分工論表明,社會內部分工是指國民經濟分化為不同的產業部門,主要特征是新產業部門的產生。新產業部門可以是從原有部門中分離出來的,也可以由原有部門重新分化整合而成。從這個意義上講,軍與民首先就是社會內部分工的結果。隨著國防能力在國家發展中的作用越來越重要,國防軍事逐漸在農耕商業文明中分化為獨立的部門,而常備軍的出現則標志著國防軍事作為一個專業化部門誕生。與此同時,武器裝備的制造生產也從街邊的鐵匠鋪發展到由國家專門管理的兵器作坊。專門生產武器裝備的國防工業,作為一個新的社會部門由此誕生。
四次社會大分工分別產生了農業、畜牧業、手工業和商業以及服務業。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以及分工的深入,新興產業部門不斷涌現。由標準普爾與摩根斯坦利于2002年推出的新版全球行業分類系統將行業進行了四級分類,包括10個經濟部門、24個行業組、68個行業和154個子行業。我國國家統計局2017年發布的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則有20個門類、97個大類、473個中類。
自國防工業成為獨立的社會部門以來,隨著戰爭形態不斷演變,武器裝備的種類越來越多,國防工業最終發展成為包括核、航天、航空、船舶、兵器、電子等在內的工業體系。隨著規模的不斷擴大,越來越龐大的國防工業由一個部門來承載,顯然是低效率的,按照不同的最終使用價值進行專業化分工再次在國防工業部門內部發生,形成了以核工業、航天工業、航空工業、船舶工業、兵器工業、電子工業等為主的六大產業部門。
我國的國防工業體系正是按照這種理論思路建立起來的。建國之初,我國先后組建了第二至第八機械部服務國防建設,分別對應核、航空、電子、兵器、船舶、航天(洲際導彈)、戰術導彈等工業的發展管理。改革開放以來,經過多次改革,目前我國國防工業體系形成了以各行業集團公司為特征的分工形態,仍呈現出較為明顯的部門界限。
軍民融合:分工深化的必然歸宿
軍與民、軍事工業與民用工業既然已經通過社會分工分化成兩個獨立的部門以及多個獨立的子部門,那么軍民融合又從何談起呢?實際上,軍民融合正是由分工繼續廣化和深化而導致的必然結果。
在古時,軍與民的最終消費品的產品結構、生產工藝簡單,生產迂回程度很低,中間品數量少、成本低,自給自足式的協調組織成本遠小于市場交易成本。因此,一個生產鋤頭或刀槍的鐵匠鋪可能會自己準備所需的一切工具,如鐵墩、鐵錘、碳粉、烘爐等;或者,由于鋤頭或刀槍的市場規模還不足夠大,以致專門生產鐵墩、鐵錘等產品無法形成產業規模。這個時期的軍民融合是一種簡單樸素的軍民融合,體現在鐵匠鋪既能生產鋤頭又能生產刀槍。但由于刀槍的特殊性,生產刀槍是受政府嚴格管制的。此時的軍事工業和民用工業分化為獨立的社會部門更多的是政府的制度性安排。而這種強制性安排在事實上也分割了鐵匠鋪的市場,對整個行業的進一步分工造成了影響。
在到處都閃耀著科技光芒的現代社會,軍與民的最終消費品不僅種類繁多,產品結構、生產工藝更是紛繁復雜,生產迂回程度極大延伸,中間品數量成千上萬,有些中間品的技術含量高、價值昂貴,甚至在最終產品中占核心地位。據統計,一輛普通轎車由1萬多個不可拆解的獨立零部件組裝而成,一輛坦克約有8000個零部件,而作為地球上最復雜的機械系統之一的美國尼米茲級航母大約有10億個部件。而且,不同結構、不同形狀、不同作用的零部件生產還需要相應的制造裝備,許多制造裝備的生產復雜程度就不亞于一輛轎車。這些最終消費品的生產若選擇自給自足或者不夠充分分工的生產方式,將會產生遠高于市場交易成本的協調組織成本,因而不可能在一家企業,甚至不可能在一個國家里完成,需要極高程度的專業化分工和國際分工協作。比如,空客有1500多家供應商,分布在27個國家,有30%的制造在美國進行;波音60%的零部件都轉包給其他供應商,其中有35%的制造在日本完成;我國自主研制的C919大飛機有2000多個供應商,國產率僅有50%;即便是保密程度很高的軍用飛機,也有聯合制造的趨勢,如A400M歐洲運輸機由空客軍用機公司負責設計,多家歐洲著名公司參加研發工作,最后在西班牙的塞維利亞總裝廠負責總裝。